数字推广项目政策
鼓励企业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品牌全球推广。鼓励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使用自主品牌开展业务,借助社交媒体、搜索引擎等数字化平台开展推广,对于使用自主品牌进行全球推广服务的企业,给予不超过推广费用50%的一次性资金扶持,单个企业扶持金额不超过10万元。鼓励企业运用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境外推广,对在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备案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给予在经市跨境电商综试办认定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所产生的推广费用不超过25%的资金扶持,单个企业资金扶持金额不超过50万元。
2020-04-28